“要是我自己有小孩,不可能干这事。”昨日上午,一个8人拐卖儿童团伙在东莞中院过堂,主犯李某林如此表示。根据检方指控,这个团伙14个月内在东莞拐卖了6名男童到揭阳,一个被拐男童父亲因此患上精神疾病。破案后有4名男童被找回。
主犯揽下所有指控
昨日上午9点20分,该案正式在牛山审判楼开庭,身穿囚服的李某林等8人被带进法庭。在被告席上坐下后,已经20个月没有看到亲人的李某菊一坐下来就急着往后排张望,旁听席上亦有不少人小声抽泣。
因为给老公的哥哥帮忙,卷入拐卖案的王某红双手捂着脸,痛哭流涕。然而,她的表现并未激起被害人代理律师的同情,“你现在哭也没有用,被害人的家属比你哭得更惨。”
参与全部犯罪的主犯李某林此前已因抢劫罪、盗窃罪被判刑18年,还在服刑期的他似乎无惧即将面临的刑罚,揽下所有指控,甚至有些自豪地称卖男童时“他们只认我”,多次试图为同案起诉的前妻以及妹妹开脱罪责;李某林的前妻甘某以及妹妹李某丁则一脸平静,整个庭审中并无太大情绪波动。
说到为何要拐卖小孩时,甘某称是被李某林所骗。“结婚十几年了,一直没小孩,看到那个男孩漂亮,就说抱来自己养。”甘某说,在2002年3月份她第一次参与拐卖小孩时,是想自己抱来养,拐到小孩到车站后,李某林却上了去揭阳的车。
有女法官问李某林自己是否有小孩,何以要去拐卖儿童?李某林则直接表示,“要是我自己有小孩,我不可能干这个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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